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2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
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95,046,428.18 元。2023 年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404,521,777.81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40,452,177.78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62,909,132.71 元,扣除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50,136,534.1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全体股东分配利润为 376,842,198.58 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42,776,079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24,971,627.6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45.44%。
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