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1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57,6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10,701,223.8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46,898,766.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4 日,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4 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 6-0002 号《验
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54,689.88
加:未从募集资金中置换的预先投入的发行相关费用 481.54
加:利息收入、手续费净额 70.15
减:2023 年半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1,000.00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7,900.00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现金管理部分) 116,341.56
备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设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同时与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
人审批,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余额为 116,341.56
万元(含利息收入),分别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期末余额 备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铁路支行 203756222152 50,026.1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 361899991011000918593 15,345.22
平安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15627202010047 8,648.56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 14319101040031140 0.00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城大市场支行 36050154016300001086 42,321.60
合计 116,341.56
备注:公司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青云谱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期末该账户资金已全额转出,公司相应注销该
账户。该专项账户注销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
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
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机构名称 产品类型 投资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 六个月定期存款 8,000.00 2023 年 6 月 28 日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限公司南昌洪都
北大道支行
平安银行南昌分 六个月定期存款 7,000.00 2023 年 6 月 27 日 2023 年 12 月 27 日
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昌 六个月定期存款 40,000.00 2023 年 6 月 28 日 2023 年 12 月 28 日
洪城大市场支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7,9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8%。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 17,900.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内容。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分别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年产 5.5 万吨高强硫酸钙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年产 60 万吨盐产品智能化技术升级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
为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江西省江盐华康实业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向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借款暂未实施。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