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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65 沪市 江盐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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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盐集团: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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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65        证券简称:江盐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4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简要原因说明:一是公司为控股型公
      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主要来源于各级子公司的分红,而各级子公司
      2022 年度的分红方案尚未实施,因此母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相对较少;二是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盐和盐化工属于资
      本密集型行业,新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及安全环保等对投资的需求较多,
      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500,800,127.19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1,299,804.08 元。2022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896,299.70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989,629.9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002,462.98 元,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2,909,132.71 元。

  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78 元(含税)。以公司完成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总股本 642,776,079 股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136,534.16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1.90%。

  2.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421,299,804.08 元,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83,270,449.92 元 , 公 司 拟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50,136,534.16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为控股型公司,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主要来源于各级子公司的分红,而各级子公司 2022 年度的分红方案尚未实施,因此母公司 2022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相对较少,公司将要求各级子公司尽快实施分红方案,并计划于子公司分红完成后择机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提高投资者回报。

  (二)目前公司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盐和盐化工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新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及安全环保等对投资的需求较多,公司需持续投入运营资金,以满足未来日常经营等资金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研究和讨论,从公司客观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运作情况出发,合理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盈利规模及现金流情况,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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