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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58 沪市 赛轮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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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轮胎:赛轮轮胎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赛轮轮胎:赛轮轮胎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债券代码:113063        债券简称:赛轮转债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2022年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出具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59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3月向袁仲雪、瑞元鼎实投资有限公司共两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8,971,322股,每股发行价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913,96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2,981,399.1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13,932,566.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21)030008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21,448.39万元,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将募集资金结余
金额 40,019.27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临 2022-093)。

  (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2,008,985,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008,985,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7,205,884.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1,779,115.11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030017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 117,210.91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883.47 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公司、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6日,公司与当时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全资子公司赛轮(沈阳)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沈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2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相关议案。2022 年 3 月 22 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金证券”)签署了《保荐协议》,聘请国金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签署了《终止协议》,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金证券承接。

  2022 年 3 月 28 日,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与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赛轮沈阳、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03027929200900150        已销户

 1    赛轮轮胎  青岛东海中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372005570013001010230      已销户

                崂山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03027929200900274        已销户

 2    赛轮沈阳  青岛东海中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372005570013001010306      已销户

                崂山支行

                            合 计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8月22日完成注销,募集资金结余金额40,019.27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第四支行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东海中路支行,其合同签署权限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履行。
  (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1  赛轮集团股份有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223447366378              8,827,772.10
    限公司


 2  赛轮集团股份有中信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8110601012101530921            4,166.67
    限公司

 3  赛轮集团股份有兴业银行青岛分行      522010100101508844            2,777.78
    限公司

                            合 计                                8,834,716.55

  注 1:中信银行青岛市北支行合同签署权限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履行。

  注 2:公司根据募投项目付款安排及汇率变化考虑,将部分资金转账到赛轮越南开立的
专用账户用于募投项目投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中美元及越南盾对应等额人
民币余额为 118,377,215.79 元,截至 2023 年 2 月,上述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赛轮沈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1,080,090,932.20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608,463.51元(不含增值税)。同时,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当时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1-003)。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96,109,475.78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同时,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
金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22-121)。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该部分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2-124)。
  2023年2月21日,公司提前归还1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将募集资金提前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用于暂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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