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2-124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10 号)核准,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轮胎”))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2,008,985,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8,985,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205,884.8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01,779,115.11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2)第 030017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扣除发行费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 越南年产 300 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100 万 301,053.00 140,177.91
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及 5 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
2 柬埔寨年产 900 万套半钢子午线轮胎项目 228,963.00 60,000.00
合计 530,016.00 200,177.91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保荐机构意见
赛轮轮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