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2-035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依据是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同时还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主要修订内容对比如下:
原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以下简称“公司”)。 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赛轮有限责任公司整体 公司系由赛轮有限责任公司整
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山东省青岛 体变更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山东省青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91370200743966332L。 为:91370200743966332L。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
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
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除外:
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
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值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本公司价 股东权益所必需。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销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售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 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
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除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质的证券。
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 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交易事项; 定的交易事项;
…… ……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
…… 工持股计划;
……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之三十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
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
超过 5000 万元以上; 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联人提供的担保,不论数额大小;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
监会规范性文件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 (三)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审议同意。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 上通过。
项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行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
为(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 行为(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列 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达到下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列标准之一的,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 过:
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
50%以上;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 50%以上;
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超过 5000 万元; 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额超过 5,000 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超过 5,000 万元;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取绝对值计算。 5,000 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
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绝对值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