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 2021-072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 日、
2021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70、临 2021-07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发生了被动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告。
一、本次被动减持基本情况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6 月
3 日《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及新华联控股提供的证券账户查询信
息,2021 年 6 月 4 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复外大街证券营业部(以下
简称“中信证券”)卖出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票 1,173,419 股。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宁双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卖出新华联控股所持
公司股票 500,000 股。自 2021 年 5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新华联控股所
持公司股票累计被动减持 11,400,000 股。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北京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0)京 03 执恢 307 号),其中写明:因恢复执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联控股等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过程中,北京三中院向华泰证券和中信证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卖出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票(其中华泰证券 1,000 万股、中信证券 500 万股)。
二、其他说明和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收到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华泰证券需卖出新
华联控股持有的 1,000 万股公司股票,扣减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收盘时已卖出
的股票数量后,华泰证券还会继续卖出 360 万股公司股票。
2、根据公司收到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中信证券需卖出新
华联控股持有的 500 万股公司股票,该部分股票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收盘时已
全部卖出。
3、新华联控股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
3、新华联控股提供的证券账户查询信息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