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18-128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12月21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478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的相关规定,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8年12月7日
2、授予数量:13,478万股
3、授予人数:306人
4、授予价格: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袁仲雪 董事长、总裁 2,300 17.06% 0.85%
延万华 副董事长 300 2.23% 0.11%
王建业 董事、执行副总裁 300 2.23% 0.11%
(常务)
张必书 董事 300 2.23% 0.11%
宋军 董事、副总裁、董 200 1.48% 0.07%
事会秘书
刘燕华 副总裁、财务总监 300 2.23% 0.11%
谢小红 副总裁 200 1.48% 0.07%
周波 副总裁 200 1.48% 0.07%
周天明 副总裁 260 1.93% 0.10%
朱小兵 副总裁 200 1.48% 0.07%
周如刚 副总裁 200 1.48% 0.07%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8,718 64.68% 3.23%
(295人)
合计(306人) 13,478 100% 4.99%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及禁售期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3、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8)第03002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12日止,公司已收到306名激励对象认购资金人民币134,780,000元,所有认购资金均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未发生变更。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12月21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仍为杜玉岱。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有限售流通股 407,523,509 +134,780,000 542,303,509
无限售流通股 2,293,937,214 -134,780,000 2,159,157,214
合计 2,701,460,723 0 2,701,460,723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共计134,78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12月7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18,464.86万元,则2018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3,478 18,464.86 1,000.18 11,386.66 4,385.40 1,692.62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