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23
债券简称:122225 债券代码:12一拖01
债券简称:122253 债券代码:12一拖02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获得回购部分H股一般性授权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和2017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和市场情况,在获得有关监管机构批准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在相关授权期间适时决定回购不超过有关决议案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H股总额10%的H股股份。若公司董事会行使上述一般性授权,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依法注销回购的H股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因此,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发布本公告。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未于指定期限按上述方式向本公司申报的债权,将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有关债权仍将由本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清偿。
申报债权方式: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按以下地址寄送债权资料:
邮寄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 彭强 邮政编码:471004
特别提示:邮寄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按以下传真电话发送债权资料:
传真号码:0379-64967438
特别提示:传真时,请在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联系电话:0379-64970545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