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2 证券简称:宁波远洋 公告编号:2023-
004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4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52,329,595.74 元。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4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08,633,33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1,529,533.44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 2022 年度归母净利润的比
例为 3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进行了充分酝酿和讨论,从公司客观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运作情况出发,合理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