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24-043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9,430,049 元。
● 公司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430,049 元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 号)的核准,春秋航空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62,086,0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65元。扣除各项交易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2,037,999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月 21 日出具
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9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2,178,863元,其中剩余募集资
金余额 19,430,049 元,利息收入 2,748,813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剩余募集资金金额
购置 9 架空客 2,412,747,804 2,412,747,804 0
A320 系列飞机
购置 1 台 A320 59,290,195 39,860,146 19,430,049
飞行模拟机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00 500,000,000 0
合计 2,972,037,999 2,952,607,950 19,430,049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加快满足公司机队扩张等资金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430,049 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9,430,049 元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秋航空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春秋航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