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 年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21 号)批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16,317,71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每股发行价为30.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984.17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56,998,449.22 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18 年 2 月 6 日出具《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8]第 0104号)。
2020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9,642,908.99 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产
生的利息收入 2,594,907.40 元支付募投项目,此外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结息
6,469.37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3,456,998,449.22 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
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
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各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 3105016138360000193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12190242351050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216190100100126073
截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
注销。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及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9,642,908.99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
利息收入 2,594,907.40 元支付募投项目,此外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前结息
6,469.37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3,456,998,449.22 元,募集资金金额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全部注销。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
投资计划不存在差异。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189,639,908.99 元,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5.49%。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 年度)》中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相关内容。
2020 年 2 月 18 日,公司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89,639,908.99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
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 189,639,908.99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就此事项出具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
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18 日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189,639,908.99 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
荐机构。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
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8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购置 10 架
空客 A320飞机及 1台 A320飞行模拟机,变更为购置 10架空客 A320飞机、8架空
客 A320neo 飞机及 1 台 A320 飞行模拟机,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
合 122.30 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仍为 3,456,998,449.22 元,变更后投资总额与投入募集资金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964,642,908.99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7.90%,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月 30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456,998,449.22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 1) 189,642,908.9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64,642,908.9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56,998,449.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90%
已变更项 截至报告期末 截至报告期末截至报告期末累 截至报告期末 项目达到 本报告 是否达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 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承诺投入金额 本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期实现 到预计 性是否发
目 分变(如有) 资总额 额 (1)(注 2) 金额 (2) 诺投入金额的差 (%)(4)=(2)/(1) 用状态日 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