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 股票简称:春秋航空 公告编号:2018-01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
公告,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等部分董事高管计划于 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 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5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公告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
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 有人”)合计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设立“一村共富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共富1号基金”或“本基金”),拟通过共富1号基金实施上述 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截止本 公告发布日,共富1号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 计增持公司股份 550万股,交易金额为165,697,543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共富 1号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
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
2、截止增持计划披露日(2018年1月25日),共富1号基金未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股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月 25日披露的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3),以及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
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3、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增持计划外,未披露其他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长王煜先生、董事兼总经理王志杰先生、副总裁王刚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陈可先生、副总裁吴新宇先生、副总裁沈巍先生、总飞行师滕石敏先生合计出资人民币17,000万元设立共富1号基金,拟通过共富1号基金增持公司股票。共富1号基金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以不超过 17,000万元资金购买公司股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情况: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基金份额(万元)
王煜 11,900
王志杰 1,666
陈可 1,666
沈巍 1,020
王刚 408
吴新宇 170
滕石敏 170
合计 17,000
共富1号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独立管理和
运用基金财产,投资经理由基金管理人指定。基金的存续期限为3年,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同意后,本基金可以提前终止或延期。基金投资于春秋航空(601021)的 A股股票及具有良好流动性的现金管理类金融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共富1号基金于2018年3月27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使用资金
165,697,543元,购入公司股票5,500,000股,具体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方式 增持价格/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占公司股权
均价(元) (股) (元) 比例
集中竞价 30.50 500,000 15,247,543 0.05%
共富1号 大宗交易 30.09 5,000,000 150,450,000 0.55%
基金
合计 — 5,500,000 165,697,543 0.60%
本次增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完成后,共富 1号基金合计持有公司
5,500,000股,占公司股权比例为0.60%。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