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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20 沪市 华钰矿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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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20:华钰矿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26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77 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激励对象李及秋、罗朝军、孙文理、李仁青 4 人(以下简称“李及秋
等 4 人”)已离职,不再符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李及秋等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740 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4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为 10.84 元/股。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
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

  3、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6 月 22 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67.6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6 年 7 月 29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2016 年 7 月 27 日,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完成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5、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17 年 6 月 8 日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
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授予 67.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7 年 7 月 10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2017 年 7 月 6 日,经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确认,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7、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董永义、宿国平、许保忠、连传双、代绍波、张立华 6 名(以下简称“董永义等 6 人”)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050 股;同时,因公司层面未达成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2018 年度考核目标,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已向激励对象授予但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合计 1,458,605 股(不含董永义等 6 人持有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4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李及秋等 4 人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740 股,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回购并注销董永义
等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050 股。上述 10 人因离职,将
合计被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3,790 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1,65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52,14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4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0.8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于同日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一章第三十条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或合同到期时因个人原因不续约,则已解锁股票不作处理,未解锁股票作废,由公司对未解锁部分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李及秋等 4 人已从公司辞职,公司决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回购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李及秋等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5,740 股。

  (三)回购价格

  上述股票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0.84 元/股。

  (四)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三、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525,916,300 股计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25,916,300 股变更为 524,213,905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限制性股票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

 条件流通  3,055,260    0.58    -1,702,395    1,352,865    0.26
  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  522,861,040  99.42        0        522,861,040  99.74
  股份

三、股份总  525,916,300  100.00  -1,702,395  524,213,905  100.00
  数

  备注:因公司已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未达解锁条件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应回购股份 1,596,655 股相关回购流程未办理完成,所以上述股份与本次应回购股份 105,740 股合并计入上表。

    四、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因股权激励对象李及秋、罗朝军、孙文理、李仁青 4 人(以下简称“李及秋等 4 人”)已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李及秋等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5,740 股;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永义、宿国平、许保忠、连传双、代绍波、张立华 6 人(以下简称“董永义等 6 人”)因离职,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董永义等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050 股。上述10 人因离职,将被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3,790 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1,65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52,140 股。公司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3,790 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
照上述方案对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因股权激励对象李及秋、罗朝军、孙文理、李仁青 4 人(以下简称“李及秋等 4 人”)已从公司离职,不再符合《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资格,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李及秋等 4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740 股;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永义、宿国平、许保忠、连传双、代绍波、张立华 6 人(以下简称“董永义等 6 人”)因离职,同意由公司回购并注销董永义等 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8,050 股。上述10 人因离职,将被回购并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3,790 股,其中包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91,650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52,14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2.43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0.84 元/股。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