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8-107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
增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计划自2018年
8月7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
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
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管理人员因市场行情波动以及个人增持资金筹集等综合原因尚未
增持公司股份。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
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
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刘鹏举、副总经理王艳萍、副总经理王庭良、财务总监邢建军、董事会秘书孙艳春以及部分核心管理人员。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刘鹏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9,000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293,22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5,7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44%;公司副总经理王艳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1,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1,7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95%;公司副总经理王庭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8,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7,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38%;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0,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7%;公司董事会秘书孙艳春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7,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8%。
(三)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上述拟增持主体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刘鹏举、副总经理王艳萍、副总经理王庭良、财务总监邢建军、董事会秘书孙艳春以及部分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18年8月7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编号为临2018-075号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因市场行情波动以及个人增持资金筹集等综合原因,尚未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完成该增持计划的风险;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