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26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刘鹏举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549,0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044%;公司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持有公司股票共计35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67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2017年8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8号),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刘鹏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 108,0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205%,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5%;邢建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69,00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1%,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刘鹏举先生和邢建军先生未减持其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收到刘鹏举先生和邢建军先生分别提交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刘鹏举先生和邢建军先生减持股份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持股主体:总经理刘鹏举先生、财务总监邢建军先生
2、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比例及所持股份来源:
高级管理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人员姓名 (股)
刘鹏举 总经理 549,000 0.1044%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邢建军 财务总监 356,000 0.0677%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刘鹏举先生和邢建军先生拟减持其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8,000股(含本数)和69,000股(含本数),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
3、减持期间:自2017年8月30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即2017年9月19日)到2018年3月19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鹏举先生和邢建军先生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前述减持股份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期限已届满。
2、本次减持实施期限届满但未实施减持原因:个人原因。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刘鹏举)》
《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邢建军)》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