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8-004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股东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博实”)持有公司股票135,4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45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西藏博实拟减持公司股票31,200,000股,不超过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5.9352%(注:公司披露西藏博实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为
525,676,600股;截至目前,公司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25,916,300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
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年6月1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号)。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藏博实减持期限届满。西藏
博实在减持计划可实施期间,于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1月6日,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在23.70-26.54元/股的价格区间,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07%。截至本公告日,西藏博实累计减持
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07%,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月6日收到西藏博实发出的《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西藏博实减持股份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截至本公告日,西藏博实持有公司股份135,4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5.7455%。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该部分股票已于 2017
年3月1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不超过六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西藏博实拟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31,2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9352%(注:2017年6月15日,公司披露西藏
博实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为525,676,600股;截至目前,公司完成预留限
制性股票授予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25,916,300股)。
并且,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
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3、减持期间:自2017年6月15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到2018年1月6日。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5、拟减持原因:西藏博实经营发展资金需要。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
(元/股) (股) 比例
西藏博实创 2017年7月7日
业投资有限 集中竞价 -2018年1月6 23.70-26.54 5,000,000 0.9507%
公司 日
(二)股东实施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减持前持股 本次减持后持股
西藏博实创业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股数(股) 持股比例
投资有限公司
140,400,000 26.7084%(注) 135,400,000 25.7455%
注:2017年6月15日,公司披露西藏博实减持计划公告时,公司的总股本为
525,676,600股。截至目前,公司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25,916,300股。
(三)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四、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西藏博实已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西藏博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