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4 楼会议室(济南市
英雄山路 18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61,408,25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84.403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志华先生因工作原因,已提交辞职报告,经征询公司全体董事意见,一致同意推举公司董事郭海涛先生为本
次会议的主持人。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为:郭海涛先
生、申维龙先生、钟耕深先生、蔡卫忠先生、朱炜女士出席会议;公司董事候 选人刘文强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晓峰先生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分别为:王长春先
生、杨宏女士、张耀元先生;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薛严丽女士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韩明红女士、
杨文军先生、李运才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刘文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757,192,330 99.7606 4,207,922 0.2388 8,000 0.0006
同意选举刘文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张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761,374,552 99.9980 25,900 0.0014 7,800 0.0006
同意选举张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676,919,214 95.2033 84,483,338 4.7963 5,700 0.0004
同意修订后的《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4、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 股 1,743,601,504 98.9890 829,200 0.0470 16,977,548 0.9640
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88 万元(含税),其中
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24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6万元(含税)。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关于选举刘文强先生 4,207,9
1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97,192,330 95.8426 22 4.1495 8,000 0.0079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晓峰先生
2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01,374,552 99.9668 25,900 0.0255 7,800 0.0077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订《山东出版
3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 16,919,214 16.6843 84,483, 83.3101 5,700 0.0056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338
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16,977 16.741
4 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 83,601,504 82.4405 829,200 0.8177 ,548 8
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 1 至议案 4 均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
中小股东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郭彬、王亚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律师认为,山东出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