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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版:山东出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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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完成建设,具备结项条件,现拟将该项目结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8,309.78万元(不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日后有良好投资项目时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本项目的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仍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统一处理。

  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定期)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17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9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0.1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170.4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165.44 万元后,山东出版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2,004.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第 0146001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179,638.29万元,其中,特色精品出版项目投入15,057.37万元,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投入25,911.77 万元,物流二期项目投入31,399.54万元,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投入31,920.89万元,山东新华智能低碳印刷基地项目(一期)投入11,633.13万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项目投入3,471.0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投入60,244.50万元。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34,221.55 万元。
截止目前,除部分子项目因拆迁等原因不再实施外,其余子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并验收。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25,911.77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8,309.78 万元(不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实施方案,控制采购成本,有效节约了开支,部分子项目因拆迁等原因不再实施,产生了资金节余;

  (二)尚有部分装修尾款及质保金未支付,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将于项目结项后按照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五、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8,309.78 万元(不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日后有良好投资项目时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本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净额仍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统一处理。

    六、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的结项,公司的经营基础有望进一步
夯实;节余募集资金及其相关收益暂存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定期)会议,
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结项是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作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事项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该募投项目结项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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