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22-008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 宁港 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34,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3 号)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合计2,634,569,56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68,870,288.87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7,638,891.6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51,231,397.22 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实
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
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753 号)。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的相关决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投资总 拟投入 累计投 项目进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额 募集资 入金额 展
金
1 梅山港区 6 号至 10 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826,088 336,446 208,993 实施中
2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147,237 104,373 51,442 已结项
3 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 117,662 69,065 33,365 已结项
4 穿山港区 1 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50,749 36,426 28,076 已结项
5 拖轮购置项目 102,166 97,971 44,886 实施中
6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125,090 90,819 32,498 实施中
7 偿还银行借款 100,000 100,000 100,000 已完成
8 补充流动资金 130,024 130,024 130,024 已完成
合计 1,599,016 965,123 629,284 -
注: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数据。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5,278.1988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宁波
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0 年 8 月 14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2977 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3,441,334,736.9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3,441,334,736.91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进度安排,预计在未来12 个月内将有不低于 134,500 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4,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12 个月使用期限到期时,款项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资金需要提前归还该款项。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34,5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