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22-005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 宁港 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3 月 28 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宁波环球航运广场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此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
全体董事。
会议应到董事 15 名,实到董事 14 名,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
黎明、金星、江涛、石焕挺、盛永校、张乙明、严俊、陈志昂、于永生、吕靖、冯博、赵永清、潘士远参加了本次会议;董事丁送平由于工作原因请假,书面委托董事盛永校代为出席。会议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法定董事人数。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剑宏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本次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总经
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对非执行董事实行董事袍金制;对非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在大股东单位领薪;公司发薪的执行董事,按管理权限,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明确的薪酬水平,由公司发放。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参考浙江省国资委对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班子的年薪考核办法,并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29,660,861.10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292,839,056.44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441,334,736.91 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 82,942,396.13 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2-007 号公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2-008 号公告)
(十)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2-009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张乙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因此该议案具有有效表决权的票数为 12 票。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2-010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浙江海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长毛剑宏、董事宫黎明是该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2-011 号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十六)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前,审议了议案相关资料,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审计费用为基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审计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师报酬事宜。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2-012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31,678 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30,957 千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 263,096 千元,提取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67,861 千元。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统筹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和投资者利益,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将 2021 年度可分配利润 2,367,861 千元的 60%,按照
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
(2)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807,417,370 股计
算,每 10 股派拟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
(3)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 1,422,668 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4)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5)公司将在本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上述股利分配方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
临 2022-013 号公告)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提名肖汉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连选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详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二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