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43285 债券简称:G17风电1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风电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1 年 2 月 2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638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986,672,000股增加至 5,013,052,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1 年 1 月 26 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
符合条件的 1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3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
整及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 年 1 月 26 日
2、授予数量:2,638 万股
3、授予人数:129 名
4、授予价格:1.7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刘斌 董事长、总经理 30 1.1372% 0.0060%
2 贾锐 副总经理 30 1.1372% 0.0060%
3 陶银海 纪委书记 80 3.0326% 0.0160%
4 郭毅 副总经理 70 2.6535% 0.0140%
5 郑彩霞 总会计师 30 1.1372% 0.0060%
6 罗杰 董事会秘书 3 0.1137% 0.0006%
中层管理(11 人) 529 20.0531% 0.1061%
业务骨干(26 人) 765 28.9992% 0.1534%
科技骨干(19 人) 371 14.0637% 0.0744%
技术人员(67 人) 730 27.6725% 0.1464%
合计 2638 100% 0.529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
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严格按照国家有关
政策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
依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上述合计数占比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4、授予高管的限制性股票数额,以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收益)的 40%
为原则计算。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限售期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锁期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为 36 个月,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授权益数量比例
授予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3%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33%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限售期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 34%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授予股份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 0200005 号),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止,公司已收到 129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
认购款人民币 46,165,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26,38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 19,785,000.00元。公司本次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
4,986,672,000.00元,截至 2021 年 1 月 26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5,013,052,000.00元,累计股本人民币 5,013,052,0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638 万股,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
记,并于 2021 年 2 月 3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8.18%;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7.9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 (股) (%)
有限售条件 831,112,000 16.67 26,380,000 857,492,000 17.11
流通股
非限售条件 4,155,560,000 83.33 - 4,155,560,000 82.89
流通股
股份总数 4,986,672,000 100 26,380,000 5,013,052,000 100
六、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日为 2021 年 1 月 26 日,授予日收盘价为 3.63 元/股,授予价格为
1.75 元/股,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则本次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成本为 4959.44 万元。根据测算,限制性股票
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总成本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638 4959.44 1291.93 1291.93 1291.93 746.41 337.24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
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
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
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
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