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1、宣布股东、股东代表人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审查会议有效性2、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3、推举监票人(股东代表两名、律师和监事各一名)
4、由报告人宣读议案,与会股东进行审议
5、股东发言
6、与会股东逐项进行投票表决
7、统计表决结果
8、由监票人代表宣读表决结果
9、大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目录
【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4【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 6【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信贷融资预算及担保安排方案的议案》
......23
【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近日,公司原董事贾西平同志已辞去原任董事职务,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物产集团的《提名函》,提名王文军同志担任公司董事。
经本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认为王文军同志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条件,适宜担任公司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王文军同志简历》
附件:
王文军同志简历
王文军,男,1967 年 3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陕西煤业化工集团黄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党委宣传
部部长;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陕西省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
负责人;2020 年 9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陕西省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
部长;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陕西省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政工师,党
委工作部(党委办公室)部长(主任),党委宣传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部长(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陕西商储物流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 年 11 月
至 2023 年 11 月任陕西省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党委书记;2023 年 11 月至今
任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
【议案 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3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自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故公司拟对现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
条款及其他涉及独立董事条款的治理制度进行修改,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
1 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的关系的董事。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
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2 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家
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 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
3
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
条件: 条件:
4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
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本制度要求的独立性; (二)符合本制度第十条规定的独立性要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求;
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则;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四)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 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具有 5 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五)具备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 必需的法律、会计、经济等工作经验;
事职责;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
(六)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 失信等不良记录;
其他条件。 (六)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 第十条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
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 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5
5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子女;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 5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 (五)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形的人员;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五)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 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
职的人员;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 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
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七)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
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 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 (八)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 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的其他人员;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
(十)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 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
的其他人员。 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
露。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
6 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
权利。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
利害关系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
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
事候选人。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