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9-089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84 号文《关于核准陕西黑猫焦
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3,684,210
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23,741,041.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7)第 110ZC0358 号《陕西黑 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
证券”)为公司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2019 年公司聘请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担任配股项目的保荐机构,并与华西证券签订持续督导 协议,兴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西证券承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简称“内 蒙古黑猫”)与华西证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南路支行、长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韩城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内蒙古黑猫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 908011580000099418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劳动南路支行
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 806041401421008012 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韩城市支行
具体详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布的《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2019 年 12 月 26 日,内蒙古黑猫已将西安银行募集专户全部资金及利息共
1,012.54 元全部转入内蒙古黑猫长安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鉴于内蒙古黑猫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南路支行,账号:908011580000099418)将不再使用,内蒙古黑猫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内蒙古黑猫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账户对应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南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