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黑猫”、“发行人”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1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将于2014年10月24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
台实施。发行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0月16日(T-6日)
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陕
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
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
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
量增加导致的投资风险。
4、发行人所在行业为“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分类代码:C25),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2.32倍(截止2014
年10月21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从行业看,发行人与美锦能源及开滦股
份等上市公司业务具有一定相似度。以2013年每股收益及2014年10月21日(T-3
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可比上市公司2013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41.88倍
(煤气化、黑化股份、安泰集团、云维股份、山西焦化及宝泰隆由于市盈率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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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圣达由于市盈率偏高,未纳入平均值计算)。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
行价格6.1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69倍(每股收益按照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
率,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
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5、按本次发行价格6.15元/股计算的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73,8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4,87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0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
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经营管理和风险
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10月24日(T日)出现网下
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
网下回拨后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上交所批准后,方能在上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
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
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1、行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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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风险
近几年来,为了严格规范和稳步促进焦化行业的发展,国家相关部门相继出
台了一系列重要政策和行业指导文件,以遏制焦化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
张趋势,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升级。一方面对焦炭实施等量替换方式,
淘汰不符合准入条件的落后产能,另一方面根据技术和工艺的发展,进一步提高
焦化企业“工艺与装备、资(能)源消耗”等指标要求。
本公司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09】第31号文件“符合《焦化行
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公告”企业之一;公司采用的“捣固炼焦、配
型煤炼焦、焦炉煤气高附加值利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中鼓励类项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行业指导原则和产业政策导
向。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2)经营许可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子公司龙门煤化负责实施。根据目前的政策,从事
焦炭及炼焦煤化工生产企业,需满足《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的
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关许可,《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规定:新建
和改扩建焦化生产企业应满足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实现合理规模
经济;新建捣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5.5米,企业生产能力100万吨/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