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12 公司简称:隆基绿能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隆基绿能 601012 隆基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晓东 王皓
电话 029-81566863、029- 029-81566863、029-
86519912 86519912
办公地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苑
路8369号 路8369号
电子信箱 longi-board@longi.com longi-board@longi.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 比上年度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总资产 127,038,107,961.75 97,734,879,281.67 97,734,879,281.67 2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 53,345,027,828.07 47,447,747,319.69 47,447,747,319.69 12.43
股东的净资产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营业收入 50,417,037,627.74 35,098,407,416.11 35,098,407,416.11 4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 6,480,595,993.15 4,993,055,634.33 4,993,055,634.33 29.7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6,404,827,232.42 4,904,742,065.90 4,904,742,065.90 30.58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0,698,382,425.38 847,446,923.65 847,446,923.65 1,162.43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12.64 12.56 12.56 增加0.08个
收益率(%) 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6 0.66 0.93 30.3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5 0.66 0.93 28.79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72,87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
股东名称 股东 比例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性质 (%) 数量 件的股 股份数量
份数量
境内
李振国 自然 14.08 1,067,218,173 0 质押 130,200,000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3.10 992,363,630 0 无 0
HHLR管理有限公司-中国 境外 5.85 443,560,023 0 无 0
价值基金(交易所) 法人
境内
李喜燕 自然 5.02 380,568,860 0 无 0
人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 2.71 205,294,600 0 无 0
法人
境内
陈发树 自然 2.29 173,614,629 0 无 0
人
境内
李春安 自然 2.11 160,143,858 0 无 0
人
境内
钟宝申 自然 1.30 98,358,386 0 无 0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国有 1.19 90,246,278 0 无 0
任公司 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其他 0.54 40,678,975 0 无 0
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李振国先生、李喜燕女士、李春安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
明 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 日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有关用电价格的函》(云发改产业函[2022]103 号),函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清理优惠电价政
策的要求,取消公司在云南省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和措施,自 2021 年 9 月 1 日起,公司全部用电
价格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形成,直接与电网企业结算。鉴于公司在云南省内的投资项目不能
再执行原合作协议中双方约定的电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在云南省内投资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公司在云南投资项目中未完成的部分可能存在发生变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