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 临 2021-098 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隆基乐叶在交通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古晋隆基和古晋乐叶在马来西亚汇丰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 15 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业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对外贸易领域贷款(具体品种为出口卖方信贷)9 亿元人民币,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控股
股东李振国先生提供 3,000 万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作为质押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本次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向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符合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的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