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81 号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推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氢能”)业务的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及隆基氢能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以隆基氢能为标的,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隆基氢能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隆基氢能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西安隆基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48 号 C0101-1F420
3、成立时间:2021 年 3 月 31 日
4、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创投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隆基氢能 60%股权,上
海朱雀嬴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隆基氢能 4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总资产 30,357.60
净资产 29,788.03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11.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1.97
二、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员工参与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员工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核心管理层、隆基氢能骨干人员。
(二)员工参与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三)资金来源
员工参与本计划的资金全部由员工自筹,公司不为员工提供贷款、担保及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四)部分董事、高管和核心人员参与方式
员工将通过设立合伙企业平台的方式间接持有隆基氢能股权,平台拟持有隆基氢能股权比例合计为 9%(含预留部分)。
其中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董事胥大鹏、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将通过天津汇智共赢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赢”,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间接持有隆基氢能股权,该平台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唐旭辉 68 2.78% 普通合伙人
2 隆基创投 570 23.32% 有限合伙人
3 刘学文 175 7.16% 有限合伙人
4 胥大鹏 175 7.16% 有限合伙人
5 刘晓东 60 2.46% 有限合伙人
6 其他核心员工 1,395 57.12% 有限合伙人
(18 人)
合计 2,443 100% /
注:汇智共赢以上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隆基创投拟持有份额为预留份额,主要用于向后续参与的核心员工进行转让。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说明
根据本持股计划,汇智共赢将持有隆基氢能 8.14%的股权,参与本计划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汇智共赢穿透计算持有的隆基氢能股权为 1.37%。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学文、胥大鹏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控股子公司股权,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