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0-037 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 隆基 01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权益分派的拟回购限制性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权益分派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695,337,085.32 元。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30 名已离职或绩效不达标的激励对象回购资料已提供齐全,根据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上 3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89,406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办理回购注销,不参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772,016,757 股。以实施权益分派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上述不参与权益分派的拟回购限制性股份 189,406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4,365,470.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4.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279,552,073.55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695,337,085.32 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54,365,470.2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近年来,随着光伏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加快,光伏发电竞争力得到快速提升,商业化水平不断成熟,光伏发电成本已在多个国家/地区低于常规能源,正加速实现大规模“平价上网”。在全球能源体系加快向低碳化转型的背景下,“能源消费电力化,电力生产清洁化”是未来能源的发展趋势,光伏产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具有广阔市场空间。根据第十版国际光伏技术路线图(ITRPV)电力情景预测(Electricity scenario),如果要达成《巴黎气候协议》在 2050年前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的目标,2030 年前后全球每年新增容量需要超过600GW,市场空间将更加广阔。而单晶产品在度电成本方面具备了更高的性价比,近些年来在公司的引领下,随着下游对单晶产品的需求增大,单晶产品性价比优势进一步凸显,全球单晶市场份额快速提升,根据 PV InfoLink 预测,2019 年单晶市场份额占比将上升至 62%左右,到 2021 年将进一步提升至 85%以上。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长期专注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单晶太阳能发电解决方案,主要从事单晶硅棒、硅片、电池和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电站的开发及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业务。近年来,公司紧抓行业发展契机,产品销量快速增长,自上市以来至 2019 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年增长率达到 52.59%,公司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8.97 亿元,同比增长 49.62%;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利润 52.80 亿元,同比增长 106.4%;基本每股收益 1.47 元,同比增
长 96%;实现扣非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3.09%,同比增加 7.78 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1.58 亿元,同比增长 595.34%。2020 年,公司将加快推进云南三期单晶硅棒硅片项目、西安航天基地一期年产 7.5GW 单晶电池项目、咸阳年产 5GW 单晶组件项目、嘉兴年产 5GW 单晶组件项目、重大技改项目等重大资本支出进度,以保障未来市场需求。根据公司制定的 2020 年投资计划,预计 2020 年度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总额约 130 亿元。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为了保障高效单晶产品的市场供给,公司制订了《未来三年(2019-2021)产品产能规划》。公司此次现金分红水平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阶段、公司成长周期以及公司现有受限资金、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在建、拟建产能的资本性支出等资金计划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历年来始终坚持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制定每年的分红政策时,会综合平衡当年的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将可供分配利润再次投入到资本性支出项目带来的长期价值回报,此次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财务稳健的经营原则,有利于最大程度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和公司可持续发展。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4,695,337,085.32 元将转入下一年
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稳健、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19 年年度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 2019 年年度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虽然公司此次拟
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 30%,但考虑到 2020 年度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有利于公司产能进一步扩张,保障市场单晶产品供给,能够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我们认为本次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意将上述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现就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盈利水平等因素,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将此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