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21-081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445,891,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8%
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及占其持股数量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 300,520,000 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 67.40%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7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书面通知,宝泰隆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予以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宝泰隆集团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借款合计人民币 9,000 万元提供股票质押担保的无限售流通股(具
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0-063 号公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办理了部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押股份(股) 52,000,000
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 11.6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24
解质时间 2021 年 9 月 16 日
持股数量(股) 445,891,693
持股比例(%) 27.7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260,52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8.4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6.23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书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 分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 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售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名称 为控 本次质押股 股(如是, 补充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股股 数(股) 注明限售类 质押 始日 日 比例 比例 用途
东 型) (%) (%)
黑龙江宝 2021 年 办理解除 上海浦东发展
泰隆集团 是 否 否 9 月 16 质押登记 银行股份有限 补充流
40,000,000 公司哈尔滨分 8.97 2.49 动资金
有限公司 日 手续之日 行
合计 - 40,000,000 - - - - - 8.97 2.49 -
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为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 尔滨分行借款人民币 9,000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以其持有
公司 40,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12 个月。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 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
下: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总股本 未质押
股东名称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股份中 未质押股
(股)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冻结
(%)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限售股 股份数量
(%) 份数量
黑龙江宝
泰隆集团 445,891,693 27.78 260,520,000 300,520,000 67.40 18.73 0 0 0 0
有限公司
合计 445,891,693 27.78 260,520,000 300,520,000 67.40 18.73 0 0 0 0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占
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对应融资余额
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对应融资余
股东名称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额(万元) 质押登记日 质押期限
(%) (%)
黑龙江宝泰隆集 10,000,000 2.24 0.62 4,000 2020 年 10 月 13 日 12 个月
团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000 2.24 0.62 4,000 - -
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为公司向银行
借款提供股票质押担保,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还款来源
为公司销售收入,目前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偿债风
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
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
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股东宝泰隆集团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三)公司股东股份出现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风险
本次宝泰隆集团股份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公司股份波动到预警线时,宝泰隆集团将采取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