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 2019-072 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总裁马庆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621%;董事、副总裁秦怀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93%;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31%;董事、副总裁
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原公司监事会主席,已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辞职,现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9-046 号、临 2019-049 号、临 2019-062 号公告)持有公司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751,24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66%;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74%;股东李飙先生(原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已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辞职,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19-047 号公告)持有公司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 9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559%;以上六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21,24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744%;其中
马庆先生、秦怀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李飙先生五人持股来源均为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一个解锁期已于 2018 年11 月 9 日解锁并上市流通,解锁比例为 40%;常万昌先生持股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庆先生、秦怀先生、王维舟先生、常万昌先生、李毓良先生、李飙先生均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马庆 董事、监事、高 1,000,000 0.0621% 非公开发行取得:1,00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秦怀 董事、监事、高 150,000 0.0093% 非公开发行取得:15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王维舟 董事、监事、高 1,500,000 0.0931% 非公开发行取得:1,50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常万昌 董事、监事、高 751,243 0.0466% IPO 前取得:751,243 股
级管理人员
李毓良 董事、监事、高 120,000 0.0074% 非公开发行取得:12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李飙 董事、监事、高 900,000 0.0559% 非公开发行取得:900,000 股
级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李飙先生已于2019年6月17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李飙先生自离职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 减持数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 当前持股 当前持
称 量(股) 例 间(元/股) 额(元) 数量(股) 股比例
马庆 0 0.00% 2019/6/21 ~ 集中竞价 0.00 -0.00 0.00 1,000,000 0.0621%
2019/9/20 交易
秦怀 0 0.00% 2019/6/21 ~ 集中竞价 0.00 -0.00 0.00 150,000 0.0093%
2019/9/20 交易
王维舟 0 0.00% 2019/6/21 ~ 集中竞价 0.00 -0.00 0.00 1,500,000 0.0931%
2019/9/20 交易
常万昌 0 0.00% 2019/6/21 ~ 集中竞价 0.00 -0.00 0.00 751,243 0.0466%
2019/9/20 交易
李毓良 0 0.00% 2019/6/21 ~ 集中竞价 0.00 -0.00 0.00 120,000 0.0074%
2019/9/20 交易
李飙 0 0.00% 2019/6/21 ~ 集中竞价 0.00 -0.00 0.00 900,000 0.0559%
2019/9/20 交易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公司董事、总裁马庆先生,董事、副总裁秦怀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
万昌先生,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股东李飙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未来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庆先生、秦怀先生、王维舟先生、常万昌先生、李毓良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