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40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59%;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31%;公司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74%;三人合计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6%;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一个解锁期已于2018年11月9日解锁并上市流通,解锁比例为4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飙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均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管人员减持股
份计划的公告》(临2018-081号)。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均未减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李飙 董事、监事、高 900,000 0.0559% 非公开发行取得:900,000股
级管理人员 所持有股权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王维舟 董事、监事、高 1,500,000 0.0931% 非公开发行取得:1,500,000股所持
级管理人员 有股权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李毓良 董事、监事、高 120,000 0.0074% 非公开发行取得:120,000股
级管理人员 所持有股权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减持数减持 减持 减持价格减持总减持完成当前持 当前持
名称量(股)比例 减持期间 方式 区间 金额 情况 股数量 股比例
(元/股)(元) (股)
2018/11/29~集中竞 0.00- 未完成:
李飙 0 0% 2019/5/28 价交易 0.00 0.00 360,000 900,0000.0559%
股
王维 2018/11/29~集中竞 0.00- 未完成:
舟 0 0% 2019/5/28 价交易 0.00 0.00 600,000 1,500,0000.0931%
股
李毓 0 0% 2018/11/29~集中竞 0.00- 0.00 未完成:120,0000.0074%
良 2019/5/28 价交易 0.00 48,00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飙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均未实施减持。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约定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