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13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59%;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31%;公司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74%;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6%;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第一个解锁期已于2018年11月9日解锁并上市流通,解锁比例为40%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飙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均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临
2018-081号),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0股;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上述人员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名称 (股)
李飙 董事、监事、高级 900,000 0.0559% 非公开发行取得:900,000股,
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王维舟 董事、监事、高级 1,500,000 0.0931% 非公开发行取得:1,500,000股,
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李毓良 董事、监事、高级 120,000 0.0074% 非公开发行取得:120,000股,
管理人员 所持股份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均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飙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未来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飙先生、王维舟先生、李毓良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