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 5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6,226,3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0.2000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等有关规定,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9,303,800 股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王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6,180,780 99.9917 45,600 0.0083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6,180,780 99.9917 45,600 0.0083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6,180,780 99.9917 45,600 0.0083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6,180,780 99.9917 45,600 0.0083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6,226,3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6,180,780 99.9917 45,600 0.0083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546,180,780 99.9917 45,600 0.0083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501,813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 1,456,213 96.9637 45,600 3.0363 0 0.0000
级管理人员薪酬认定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56,213 96.9637 45,600 3.0363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关于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以及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发布的股
东大会会议资料。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婷婷、薛可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