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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10 沪市 文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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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10:文峰股份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09

601010:文峰股份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10          证券简称:文峰股份        编号:临 2022-02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4.40 元/股
(含)调整为人民币 4.27 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股份回购事项概述

  2021 年 8 月 27 日,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4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2021 年 9 月 7 日、2021 年 9 月 8
日、2022 年 3 月 1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票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达到总股本 1%暨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并按照规定于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上述公告详情见当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4,642,93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335%,最高成交价为 3.2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12 元/股,累计
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79,248,496.40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临 2021-026):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临 2022-028)。本次利润分配 A 股股东股权登记日
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自本次利润分配 A 股除权(息)日 2022 年 6 月 16 日起,公司回购 A 股股
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4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7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23,357,065 股×0.129 元/股)÷1,848,000,000 股≈0.127 元/股。

  因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40-0.127)+0] ÷(1+0)≈4.27 元/股。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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