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3-01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阶段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东方分公司为案件被告二
●涉案金额:货物损失 1,395,224.51 美元及利息;公估费损失 35,769 元;
共同海损分摊金额 258,111.51 美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尚无法判断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作为原告,将中源船务有限公司、公司下属东方分公司分列被告一、被告二,向南京海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已于 2022 年 7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
052)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公告了解本案详细内容。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苏 72民初 153 号),判决如下:
1、驳回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2、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85,251 元,由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负担。
三、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目前公司尚无法判定诉讼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