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2-02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年 9 月8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07 号文核准,以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为非公开发行对象,发行 157,728,706股新股,发行价格为 3.1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02 元,用
于偿还银行借款。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上述非公开发行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21)第 7390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6 月 1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02 元,扣除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含税保荐费和承销费为人民币 3,690,566.04 元,实际已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募集资金人民币 496,309,431.98 元;扣除其他不含税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818,867.92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4,490,564.06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使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于 2021 年 6 月,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连云港连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为 327006021013000077554。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494,490,564.06 元,已全部用于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为人民币 77,092.75 元,已全部转入基本户。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494,490,564.0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4,490,564.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94,490,564.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是否达 项目可
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到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 (4)= 可使用 实现的 预计效 否发生
【如有】 (1) (2) 金额的差额 (2)/(1) 状态日 效益 益 重大变
(3)=(2)-(1) 期 化
归还短期借款 无变更 494,490,564.06 494,490,564.06 494,490,564.06 0.00 494,490,564.06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否
归还长期借款 无变更 -- -- -- -- -- -- -- -- -- -- --
合计 -- 494,490,564.06 494,490,564.06 494,490,564.06 0.00 494,490,564.06 0.00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2)第2501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连云港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