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20-019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9 年 10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850 号文核准,江苏连云港港口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 78,611,111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6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82,999,999.60 元,发行费用(含税)为人民币 4,03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8,969,999.60 元。公司依照相关规定批准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港口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号为:535273944090。
2019 年 11 月 13 日,中银证券向连云港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划转了认
股款。同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9)第 6461 号)。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278,969,999.60 元,已全部用于偿
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利息净收入 52,080.50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类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别 (元)
江苏连云港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专户 535273944090 52,080.50
口股份有限公 公司连云港港口支
司 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9 年 11 月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核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78,969,999.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8,969,999.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8,969,999.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 是否
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投入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达到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部分变 投资总额 额 投入金额 额 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4)= 可使用 实现的 预计 是否发生重
更(如 (1) (2) 差额 (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有) (3)=(2)-(1) 期
偿还银行借款 无变更 278,969,999.60 278,969,999.60 278,969,999.60 278,969,999.60 278,969,999.60 - 100.00% 无重大变化
合计 -- 278,969,999.60 278,969,999.60 278,969,999.60 278,969,999.60 278,969,999.60 - 100.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化。
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报告期内无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无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为募集资金净额产生的利息收入 52,080.50 元。
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上会师报字(2020)第1300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