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09-02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无否定或者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12 月15 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
发出了关于召开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09 年12 月30 日在
连云区海棠北路188 号蔚蓝海岸国际大酒店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
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 人,代表股份3443502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额的64.0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
长李春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 《关于收购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连云港新东方国际货柜码
头有限公司股权与新陆桥(连云港)码头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1970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关联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二) 《关于建设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4435020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钱大治、李鹏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
的议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连云港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连云港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2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