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ST重钢 公告编号:2017-10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Iron&Steel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7月3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
院”)作出(2017)渝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来去
源商贸有限公司提出的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重庆钢铁清算组作为管理人(详见重庆钢铁于2017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
重庆钢铁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7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采取
网络会议方式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审议表决《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现将有关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5家,其中同意重
整计划草案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为5家,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出席会议
债权人的100%,超过有财产担保组出席会议债权人半数;其所代表的
债权金额为9,611,214,650.86元,占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00%,超过
有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二)普通债权组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人共 1386 家,其中同意重整
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1340家,占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的96.68%,
超过普通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27,542,518,520.53元,占普通债权总额的95.54%,超过普通债权总额的
三分之二,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另外,职工债权组已于2017年11月16日现场审议表决了重整计
划,经表决,出席职工债权组会议的职工债权人为 8757 人,其中表决
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为 8757 人,占职工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
的 100%,超过职工债权组出席会议债权人半数;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为123,053,393.88元,占职工债权总额的99.33%,超过职工债权总额的
三分之二,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因有财产担保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中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出资人组会议情况详见本公告日《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相关方案,管理人将依法向重庆一中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7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