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4-043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Iron&SteelCompany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闲置土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对方为重庆市地产集团,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本公司所拥有的总面积为659271.7平方米(约988.908亩)的闲置土地。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经双方委托的重庆华康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书面议案通过。
?本次交易已取得重庆市有权机构的批准。
?无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一、交易概述
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重庆市地产集团签署《土地收购储备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将本公司所拥有的总面积为659271.7平方米(约988.908亩)的闲置土地出售给重庆市地产集团,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5,548.62万元。
本次资产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方为重庆市地产集团,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重庆市地产集团的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市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
法定代表人:张玉昌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内资)
成立日期: 2011年6月2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注册号: 500000000006808
经营范围: 土地整治储备,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社会公益
性项目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
2、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重庆市地产集团近三年的主要指标如下表:
重庆市地产集团近三年主要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营业收入 13.94 0 0
资产总额 751 145.63 165.08
资产净额 255.62 69.28 69.95
3、重庆市地产集团201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资产总额为 1,650,812.27
万元,资产净额为699,485.7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为-51.54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系本公司所拥有的位于重庆市长寿经济开发区长江南岸,土地证证载面积总计 659271.7平方米(约988.908亩)的闲置土地。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系依据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公司聘请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评估”)为本次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华康评估持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联合颁发之编号为0230015001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以201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华康评估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剩余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重康评报字(2014)第215号《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位于重庆市长寿区的土地使用权的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假设条件:
1、一般假设
1)本报告评估结论所依据的、由重钢股份公司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为可信的和准确的。
2)重钢股份公司合法拥有、使用、处置资产并享有其收益的权利不受侵犯。
2、评估环境假设
1)评估对象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动。
2)评估对象所在地的社会经济环境、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动。
3)与评估对象有关的利率、物价水平相对于评估基准日无重大变动。
3、公开交易条件假设
有自愿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1)评估对象按照公平的原则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有意向的购买方理性地报价,平等、独立地参与竞价。
2)与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的交易相关的权利人、评估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及其关联人,均不享有对评估对象的优先权,也不干涉评估对象的交易价格。
4、特别假设
1)本报告评估结论是在价格定义条件下的估价结果,未考虑涉及估价对象的特殊交易及有关关联交易对估价结果的影响。
2)未考虑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对评估价值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华康评估经综合评定估算,本公司申报的拟转让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值为105,548.62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亿零伍仟伍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与重庆市地产集团签署的《土地收购储备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2014年11月28日,本公司与重庆市地产集团签署《土地收购储备协议》。
2、交易价格
本公司此次出售标的物的土地总面积为659271.7平方米(约988.908亩,实际面积以土地产权证确权面积为准),该土地的转让价款(含地块内的地上、地下构建物的转让价款)按第三方评估机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号:重康评报字(2014)字第215号)确定,本公司向重庆市地产集团转让标的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5,548.62万元整(大写:壹拾亿零伍仟伍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
3、交地方式和时间
本公司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2日内将土地有关资料移交给重庆市地产集
团(包括房地产权证、用地红线图等),同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将全部房地产权证过户给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市地产集团配合房地产权证办理工作。
本公司应当在重庆市地产集团提出书面要求后将储备标的物交给重庆市地产集团,交地时,双方到现场指桩定界,核定收购储备红线范围内房屋拆迁现状,拆迁完毕,无弃土、无农作物、无纠纷、无钉子户,无其他权利瑕疵。达到交地条件后,双方办理交地手续,并签订《交地备忘录》。
重庆市地产集团也可要求本公司按交地条件直接交付给土地受让人。
4、支付方式
1)《协议》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重庆市地产集团向本公司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50,000万元整(大写:伍亿元整)。
2)本公司将全部房地产权证权利人变更为重庆市地产集团,且将全部出售储备标的物交给重庆市地产集团,双方签订交地备忘录后,在2014年12月31日前重庆市地产集团向本公司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30,000万元整(大写:叁亿元整)。
3)2015年3月31日前,重庆市地产集团向本公司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5,548.62万元(大写:伍仟伍佰肆拾捌万陆仟贰佰元整)。
4)2015年6月30日前,重庆市地产集团向本公司支付土地价款人民币20,000万元(大写:贰亿元整)。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出售该土地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出售土地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资产出售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在合并层面将实现收益约7.4亿元。
六、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本次资产出售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书面议案,以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
(二)本次交易已取得重庆市有权机构的批准。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