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9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柳州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46,853,393.59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6,057,137,611.73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634,246,612.55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年年度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562,793,200 股为基数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共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 1,153,256,94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公司拟分红金额占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0.7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