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2024-030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善经济开发区晋亿大道 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77,400,84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9.541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永龙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1.01 选举蔡永龙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 375,493,998 99.4947 是
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蔡林玉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 375,501,131 99.4966 是
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蔡晋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 375,511,929 99.4994 是
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欧元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 375,511,426 99.4993 是
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勇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 375,509,324 99.4988 是
独立董事
1.06 选举王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 375,510,055 99.4989 是
独立董事
2、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选举张惠忠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 375,516,737 99.5007 是
独立董事
2.02 选举范黎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 375,511,897 99.4994 是
独立董事
2.03 选举陈喜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 375,518,800 99.5013 是
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选举沈卫良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 375,516,214 99.5006 是
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危加明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 375,518,279 99.5011 是
非职工代表监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选举蔡永龙先生
1.01 为第八届董事会 3,429,631 64.2676
非独立董事
选举蔡林玉华女
1.02 士为第八届董事 3,436,764 64.4013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蔡晋彰先生
1.03 为第八届董事会 3,447,562 64.6036
非独立董事
选举欧元程先生
1.04 为第八届董事会 3,447,059 64.5942
非独立董事
选举张勇先生为
1.05 第八届董事会非 3,444,957 64.5548
独立董事
选举王伟先生为
1.06 第八届董事会非 3,445,688 64.5685
独立董事
选举张惠忠先生
2.01 为第八届董事会 3,452,370 64.6937
独立董事
选举范黎明先生
2.02 为第八届董事会 3,447,530 64.6030
独立董事
选举陈喜昌先生
2.03 为第八届董事会 3,454,433 64.7324
独立董事
选举沈卫良先生
3.01 为第八届监事会 3,451,847 64.6839
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危加明先生
3.02 为第八届监事会 3,453,912 64.7226
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丽梅、陈世颐、朱敏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