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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2 沪市 晋亿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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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002: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2

601002: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1002      证券简称:晋亿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0-067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一般结算账户。该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操作流程

  (一)使用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并由采购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资金支付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行。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可以使用信用证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相应的信用证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信用证支付资金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信用证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二)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门依据相关合同明确外汇的种类及金额,并由采购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进行审批,资金支付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财务审批权限管理规定执行。

  (2)办理外汇支付时,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自有外汇付款,并按月汇总外汇使用支付资金明细表(外汇支付按照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该外币的外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备案。

  (3)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后,将通过自有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账户中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与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按要求更正。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拟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是以真实交易
为背景,不违反信用证及外汇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公司拟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3、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见;

  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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