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3-01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七
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人数,修改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的董事会出席会议和决议通过条件。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四分之三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
议决议。 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数(5 人)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10 人)时(即不足 10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 额 1/3 时;
额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 15 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 9 至 13 名
组成(包括 5 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董事组成,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确定。
人,副董事长 2 人。 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3 人且其所占董
事会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 第一百二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分为普
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本章程第一百一十 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本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第(五)、(六)、(七)、(八)、 四条规定的第(五)、(六)、(七)、(八)、(十三)、(十七)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十三)、(十七)项为特别决议事项,
其他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其他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关联交 可举行,但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关联交易事项除外)的,应当有四分之三以上 易事项除外)的,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 董事会作出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特别决议 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特别决议(关联交易事项除外),必须经全体董 (关联交易事项除外),必须经全体董
事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
会由 12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 会由 5 至 9 名监事组成,具体人数由股
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 东大会确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 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监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即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不低于 4 人。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监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监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