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2019-019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和畅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48,256,42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53.12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宣国宝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3人,董事杨军及独立董事权忠光因公出差未能
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12人,出席8人,监事高海英、李峰、王小能、季忻宇因公出
差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杨光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3,148,054,24499.9936 201,780 0.0064 4000.00001
2、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8,054,64499.9936 201,780 0.0064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3,148,054,24499.9936 201,780 0.0064 4000.00001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8,054,64499.9936 201,780 0.0064 0 0.0000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3,148,054,24499.9936 201,780 0.0064 4000.00001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A股 3,148,054,24499.9936 201,780 0.0064 4000.00001
7、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148,054,24499.9936 202,180 0.0064 0 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票数 比例(%)
持股5%以
上普通股3,140,282,175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股东
持股1%-5%
普通股股
东 0 0 0 0 0 0
持股1%以
下普通股
股东 7,772,469 97.4696201,780 2.5304 0 0.0000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
普通股股
东 7,060,621 97.2216201,780 2.7784 0 0.0000
市值50万
以上普通
股股东 711,848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4 公司2018年度 7,772,46997.4696201,780 2.5304 0 0.0000
利润分配预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成立、徐梦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