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不实施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文件并经讨论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不实施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不实施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有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不实施2017年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龙平】 【毛宗福】
【余劲松】 【王锦霞】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