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炭素化工公司”)
财务资助方式:委托贷款
财务资助金额:2,500.00 万元
财务资助期限:1 年
财务资助利率:3.53%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开滦财务公司”)、炭素化工公司在开滦财务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23092 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 2,5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
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该公司的资金需
求。该笔贷款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止,贷
款利率为 3.53%,贷款期限为一年。公司本次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炭素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 26,400.00 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炭素化工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19,500.00 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 6,900.00 万元。
(三)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原因及考虑
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财务资助,有利于保证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财务资助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四)本次财务资助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将密切关注炭素化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督促其按时付息及偿还贷款本金,控制或者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677220603
成立时间:2007 年 11 月 12 日
住所: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5 号路北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 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主要股东: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餐饮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财务资助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2 年末,炭素化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69,341.32 万
元,负债总额 38,033.78 万元,净资产 31,307.54 万元,2022 年度营
业收入实现 168,593.99 万元,利润总额 34.48 万元,净利润 21.13 万
元,资产负债率 54.85%。截至 2023 年 9 月末,炭素化工公司未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为 72,106.41 万元,负债总额 41,589.78 万元,净资产
30,516.63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68%,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12,007.81 万元,利润总额-803.83 万元,净利润-817.17 万元。
(三)炭素化工公司的信用等级稳定,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四)炭素化工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94.72%的股权,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5.28%的股权。
(五)炭素化工公司的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财务资助。
(六)财务资助对象上一会计年度被资助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为炭素化工公司发放 3 笔委托贷款,金额合计
22,500.00万元。该公司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通过发放委托贷款方式为炭素化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该笔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2,500.00 万元,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止,贷款利率为 3.53%,贷款期限一年,用
于保证炭素化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炭素化工公司应依据合同约定的期限、用途、方式等依法使用委托贷款,不利用发放的委托贷款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保证提供的有关借款人、股东的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若该公司发生违约情形,公司有权利停止发放借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可以掌握该笔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等。公司将密切关注炭素化工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持有炭素化工公司 94.72%的股权,公司为其提供全额委托贷款,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其发放委托贷款至今未发生过逾期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71,39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38,999.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77%;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