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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97 沪市 开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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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股份: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06

开滦股份: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1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9月 2日、2022年 9月 3日发布了《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号)、《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45 号),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计划自 2022 年 9月 1日起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自 2022年 9月 1日至 2023年 1月 4日,
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1,755,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9996%。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开滦集团通知,其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及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

  (二)增持主体增持前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2022 年 9月 1 日增持前,开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32,262,65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12%。

  (三)增持计划披露前 12 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2022 年 9
月 1 日增持前 12 个月内,开滦集团未增持公司股份,亦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

  (二)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进一步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

  (四)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五)增持股份的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 12 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比例: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

  (七)增持股份的价格: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八)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
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1,755,93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99996%,增持总金额为人民币220,628,142.15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增持计划实施前,开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32,262,656 股,持股
比例为 46.12%。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开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764,018,588 股,持股比例为 48.12%。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开滦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律师认为,增持人开滦集团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除尚需就本次增持实施结果进行公告外,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开滦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未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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