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宝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向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林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28,622,809,798.21 27,356,966,395.26 4.6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731,322,837.50 12,090,464,865.32 5.30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 比上年同期增减
告期末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26,254,905.63 777,313,248.79 -6.57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 比上年同期增减
告期末 (%)
营业收入 5,838,631,052.61 4,647,941,967.17 2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6,072,336.21 324,313,194.66 8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602,917,476.95 323,487,017.08 86.38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8 2.82 增加 2.06 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20 9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20 90.00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6,827.7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4,147,435.39 /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943,457.5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3,661.8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47,672.26 /
所得税影响额 -831,527.35 /
合计 3,154,859.26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66,76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数量 (%) 股份数量 股份 数量 股东性质
状态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32,262,656 46.12 0 质押 158,730,159 国有法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53,159,851 22.14 0 无 国有法人
翁耀军 5,000,800 0.31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4,660,000 0.29 0 无 国有法人
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98,400 0.19 0 未知 其他
龙宾 2,854,300 0.18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2,267,404 0.14 0 未知 其他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184,418 0.14 0 未知 其他
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52,400 0.13 0 未知 其他
沈洁华 1,980,000 0.12 0 未知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32,262,656 人民币普通股 732,262,656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53,159,851 人民币普通股 353,159,851
翁耀军 5,000,8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0,800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4,6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660,000
华安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98,400 人民币普通股 2,998,400
龙宾 2,854,300 人民币普通股 2,854,300
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 2,267,404 人民币普通股 2,267,404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184,418 人民币普通股 2,184,418
广发改革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52,400 人民币普通股 2,052,400
沈洁华 1,9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80,000
在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相互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相互间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年初以来,煤炭